来源:齐鲁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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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杨璐
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山东省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三屏、十廊、一区”森林生态建设布局。
《实施方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针对山东省国土绿化存在的短板和问题,明确“十四五”期间拟采取的主要措施,提出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目标。统筹考虑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连续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提出“三屏、十廊、一区”森林生态建设布局。
其中,“三屏”是指在鲁中南山地丘陵区、鲁东低山丘陵区、平原粮食生产区构建森林生态安全屏障;“十廊”是指沿海岸线、黄河、大运河、马颊河、徒骇河、沂河、沭河、潍河、弥河、大沽河-胶莱河等宜林区域建设森林生态廊道;“一区”是指在城市和村庄拓展绿化空间,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开展农村“四旁”植树,进行见缝插绿,打造城乡科学绿化建设区。
按照国家林草局《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提纲》,在全面开展山东省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的基础上,围绕“在哪造”“造什么”“怎么造”“怎么管”,提出科学编制相关规划、充分挖掘绿化潜力、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创新管理和政策、加大科技支撑力度等七个方面的建设任务。
《实施方案》从健全国土绿化制度、完善政策机制、加强组织保障等方面进行细化,增强政策措施的创新性和可操作性。
为深入推进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提出下列制度保障:深化林长制改革,健全林长制制度体系;规划造林绿化空间并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规范造林用地管理;开展造林绿化落地上图工作,带位置安排造林任务;落实矿山生态修复实施管理办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办法、荒山造林与管护办法,统筹生态系统综合治理;严格落实森林采伐限额和公益林“采一补二”管理办法、省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办法,加强森林资源管理。
把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锚定“三个走在前”总定位,谋划提出的沂蒙山区域、尼山区域、沂山区域等一批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与《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充分衔接,均获得国家政策支撑,能保证落地落实。山东省制定的森林生态补偿办法、荒山造林与管护办法,通过落实财政奖补机制,增设公益性岗位,可有效激励引导社会力量植树造林。
据悉,国家林草局和省政府采取“局省共建”模式,在项目安排、投融资、科研立项、采伐管理政策等方面,共同支持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山东将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情况纳入林长制考核内容,压紧压实各级林长的责任。《实施方案》将主要任务分解落实到国家林草局有关司局和省有关部门单位,通过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形成推进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的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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